本校辦理弱勢學生短期出國補助,若您於109年1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前有規劃出國參與各項學習活動,敬請於108年12月27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教務處(申請表單需院系所主管核章),俾利辦理經費申請作業。
■ 辦理依據:國立成功大學弱勢學生短期出國補助原則
■ 申請資格:
申請補助適用對象為本校在學學生,且具中華民國國籍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者,但本校在職專班生不適用本補助原則:
(一)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。
(二)身心障礙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。
(三)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。
(四)具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。
(五)新移民及其子女。
(六)符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資格者。
(七)三代家庭(直系血親)第 1 位上大學者。
■ 補助範圍:包括發表論文、參加研討會、研習活動、講演、會議、各項競賽等項目,與本校專任老師隨同出國參與學術活動者優先補助。申請出國參加研討會、發表論文、研習活動、各項競賽、實習等補助,申請人應先向政府或有關機構等校外單位提出經費補助申請,始得依本原則提出申請。
■ 檢附相關文件如下:
(一)申請表。
(二)研習計畫書。
(三)參加之學術或研習活動簡介(中/英文皆可)及相關資料。
(四)未滿 20 歲者,需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。
(五)有研習單位證明、國際會議投稿證明、參賽證明等尤佳。
(六)申請人向政府或有關機構等校外單位提出經費補助申請之文件。
■申請人以補助一次為限。